【资料图】
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
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
我们作为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的独立董事,根据《公司法》《证券法》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》和《公司章程》等有关规定,基于独立、客观、审慎的立场,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,对公司拟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(特殊普通合伙)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:
容诚会计师事务所(特殊普通合伙)在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,遵循独立、客观、公正的职业准则,出具的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。结合公司2022年度审计情况,并核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(特殊普通合伙)的执业资质及项目成员简历等资料,我们认为其符合公司对 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要求,同意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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